一、公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加领事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规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使馆可以为长期在加蓬居留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
使馆可以受理的公证种类主要有:声明书、委托书、婚姻状况、国籍等。
【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
2、护照。公证当事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有效居留证件。公证当事人有效的加蓬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
4、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
5、领事官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委托书、声明书的内容需打印或清晰书写、不得涂改。
2、委托人、声明人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声明书上签名,不得提前签好字再到使馆申办公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3、寄养委托书公证:应由被寄养儿童父母双方提出、同时到场办理,提交受托人、被寄养人身份证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儿童出生证)复印件等。
4、使馆原则上不受理涉处分房产或其他重大财产的相关公证,或涉股权交易、贷款、行使股东投票权利等公司事务类公证,申请人应回国亲自办理相关事项。若申请人坚持办理此类公证,使馆审核同意受理相关申请后,将在公证词中加注:“本公证书仅证明所附文书上的签字、指印或者印章属实,不证明文书中提及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其它财产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亦不证明文书申请人对文书中提及的财产等具有处分权。”同时,申请人须书面承诺同意使馆在公证证词进行加注并自行承担公证书不被国内用文单位接受等风险。详见我馆《关于办理公证有关情况的通知》。
5、使馆原则上不办理居留公证。申请人如需在国内使用其国外居留证明或居留公证,应向加蓬移民局申请开具居住证明(certificat de résidence),经加蓬外交部认证后,向我馆申办领事认证。
6、对于中国国内出具的诸如出生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书等,需办理相关证书公证的双认证,即首先在国内涉外公证处办理公证,再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经领事司授权的地方外办认证,最后经加蓬驻华使馆认证,方可在加蓬使用。
7、使馆不受理涉及出生、死亡、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证。事实发生在中国的,应向国内公证机关申办;事实发生在加蓬的,应向加蓬有关部门申办,如需带回中国使用,须按认证程序办理。
【办理时间】
1、普通件:5个工作日。
2、加急件:2个工作日。
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交费和取证】
1、收费标准
普通件:民事类12000非郎/份,商事类25000非郎/份;加急件:每份加收14000非郎。
一式多份公证书收费:只按以上标准收取一份正本费,副本不分民事商事,一律4100非郎/份。如果申请人办理加急,只按一份收取加急费,加急费14000非郎。
2、我馆实行银行代收费。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凭使馆开具取证单的取证单,到利伯维尔花旗银行(CITIBANK)交费。
3、花旗银行位于Trois Quartier,Saint-André教堂、Total加油站附近。具体地址Boulevard Quaben& Rue Kringer B.P. 3940, Libreville, Gabon。
4、我馆银行账号为00300036099,交款人一栏请填写申请人本人姓名。
5、请在取证日(标注在取证单上)凭取证单和花旗银行的交费回执来领事部取证。可他人代领。
二、认证
我馆可以为由加蓬有关机构出具并经加外交部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申请表》。
2、当事人护照、加蓬有效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加蓬外交部认证的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
4、如办理公司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营业执照、税单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他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6、领事官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来使馆进行领事认证的相关文书必须提前经加蓬外交部认证。
2、文书真实、合法,没有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3、无论是否由他人代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申请表》两处“申请人签名”均须由申请人亲自签字。
4、用于到中国结婚登记的无配偶声明或证明,自公证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书,自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中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6个月内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书,使馆不予认证。
5、使馆对于申办认证的文件,领事官员将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包括当地的公证或认证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规范,含不合法内容,文件有涂改、拆换等情形的,认证申请将不被受理。
6、领事官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认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7、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无效。因申请人自行更改或替换文件引起的问题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8、使馆不承担各种文书的翻译工作。
9、办理加蓬外交部认证有关须知请参考网址:http://www.affaires-etrangeres.gouv.ga/services-aux-usagers/legislation。
10、涉及领事认证的常见问答可参考“中国领事服务网”“中国公民在海外”一栏,网址为http://cs.mfa.gov.cn/zggmzhw/。
【办理时间】
1、普通件:5个工作日。
2、加急件:2个工作日。
因补充材料、向国内请示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交费和取证】
1、收费标准
(1)中国公民申请的文书认证:
普通件:民事类4100非郎/份,商事类8200非郎/份。
加急件:每份加收14000非郎。
(2)外国公民申请的文书认证
普通件:民事类12000非郎/份,商事类25000非郎/份。
加急件:每份加收14000非郎。
2、我馆实行银行代收费。申请受理后,申请人凭使馆开具取证单的取证单,到利伯维尔花旗银行(CITIBANK)交费。
3、花旗银行位于Trois Quartier,Saint-André教堂、Total加油站附近。具体地址Boulevard Quaben& Rue Kringer B.P. 3940, Libreville, Gabon。
4、我馆银行账号为00300036099,交款人一栏请填写申请人本人姓名。
5、请在取证日(标注在取证单上)凭取证单和花旗银行的交费回执来领事部取证。可他人代领。
【温馨提示】
如有任何疑问,请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2:30、14:00-18:00拨打领事证件咨询电话00241-62276005(从加蓬境内拨打,请直接拨062276005;从加蓬境外拨打,请拨0024162276005),或发邮件至consulate_gab@mfa.gov.cn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