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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付费、接案调整和网上发布取照信息的通知
2012-07-24 19:09
 

  一、我馆从二0一二年六月开始实行通过花旗银行代收领事规费制度以来,运作情况基本良好。但有部分证件申请人委托他人赴银行代为缴费时,未在缴费收据上注明申请人姓名,由此导致缴费人信息与实际申请人信息不符,给缴费信息核查造成困难,甚至影响证件制作、发证工作。为此,领事部提醒注意:(1),申请人本人在银行缴费时,须使缴费人姓名与(取证单上注明的)申请人姓名保持一致。(2),如委托他人代为缴费,请缴费人务必在银行缴费收据上标注(取证单上注明的)申请人姓名。  

  二、由于月末结算等原因,从即日起,使馆领事部在每个月最后一个接案日(如本月为730日)只发证,不收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为方便换、补发护照申请人及时了解取照信息,使馆“取照网上查询系统”已开通。从即日起,领事部将在使馆网站“重要通知/取照通知”栏目( http://ga.chineseembassy.org/chn/lsfw/zytz/ ) 及时发布“取照通知”。换、补发护照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使馆网站,在“取照通知”中查阅到本人的取证单号后,及时前来使馆领事部领取护照。领事部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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