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务部印发通知,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包括普通护照收费标准。
根据有关通知精神,我馆将于2017年7月10日(以申请日期为准)起降低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原来每本17000非郎下调至每本14000非郎。其他收费标准不变。